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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想起来上周我妈去赶集,有人推了个小车就在道中间摆着。
我妈过去问,这个鱼怎么卖?
卖鱼的问,你认识它不?
我妈说不认识。
卖鱼的说那不能卖给你。
我妈问为啥?
卖鱼的说,你不认识就不会做,收拾不好就中毒,不能卖给你。
我妈就买了他别的鱼。
那天中午回家还跟我们说看见一个鱼有黄色,卖鱼的没跟她说叫什么,只说有毒不会处理的不卖。我们当时表示应该就是河豚了,说她幸亏没买,这要是吃出事了,谁来担。
市民反映: 河豚鱼摆在街头卖,担心引发中毒事件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来到卖鱼现场,这个摊位是街边临时摊位,摆放着各色鱼等。在摊位一侧摆放着3筐形态颜色鲜见的鱼。“这是什么鱼?”记者问。“河豚鱼。”摊贩答复。“这鱼不是有剧毒吗?”记者继续问,“这鱼得处理好,吃肉。”摊贩说。 看到记者拍照片,摊贩说:“照片不要发到网上,发到朋友圈还行。”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鱼筐翻扣过来。 记者随机问了周围市民,大家都知道河豚鱼有剧毒。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不敢买,是因为不会处理。” 专家:河豚有剧毒,中毒后没有解药,死亡率达60%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各食品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到河豚鱼,都应集中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转送他人或者让其流入市场。《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也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被查获的河豚鱼要全部销毁,并做深埋处理。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早在2007年5月,烟台市曾专门下发紧急通知,严查市场上销售河豚鱼,坚决杜绝河豚鱼流入市场;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加工经营河豚鱼、不得随意丢弃河豚鱼;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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