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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段话从一开头就站不住脚,你听男方姐姐说房子首付40万,说明你不是当事人,你怎么知道男方姐姐没有说谎?要么你就是男方姐姐。其实这个事不管中间谁对谁错,你的目的很明确,你弟弟肯定是不行了,你又没老公,以后父母还得你照顾,所以肯定得要点钱。把弟弟弄离婚了得到的财产都是你们的。
我作为局外人,楼主妹妹工作辞了来照顾姐夫,正常人是否应该给予点补偿?看楼主对于房子的分配也就是有个15万给了自己母亲,剩余的加上车和10万现金都留给了男方,如果你觉得这样分配楼主还是藏有私心,那么也就是说那15万也应该是给你们的?或者应该先扣除40万父母的钱先保了你的利益,然后剩余的外债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给楼主,让楼主离婚以后继续还钱,而你们就拿着钱和车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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