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15252|回复: 5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我要求助] 摩托车从左侧超车时与我剐蹭,这责任是谁的?请各位前辈指教!谢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我在前几日在开发区长江路右侧车道自西向东低速正常行驶时(当时刚上三档,车速在30迈左右),一辆摩托车突然从左侧超车并突然向右扭,当时他蹭在我车的左前保险杠左角处,后在我前边扭了几下就歪倒了,车后座的那个人当时就站起来没事,而摩托车驾驶人则坐在地上,后诊断为骨折。我当时是在右侧车道临近中间车道的位置,那摩托车是从中间车道超过来的,并造成我车牌自左向右卷起一半。现那人说是我在他直行时追尾撞他,请问这责任是谁的?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 09: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监控啊  没监控就是你追尾 你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1-11 10:0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纪念逝去 于 2015-1-11 10:22 编辑

所以说,行车记录仪是个好东西。不过,这个事情说不清,你为什么开那么慢,如果你是刚起步,你就干扰了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你不是刚起步,你为嘛开那么慢。摩托车理论上不该走中间车道的。应该靠右行驶。这个是理论上的,实际就是,你能证明他超你车撞了你,就是他的责任(交警和稀泥另讲,摩托车基本没保险),不能证明就是你的责任了。不过我很纳闷,你车牌怎么会被撞到,这个从道理上讲不通啊。给人感觉就是你撞了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1-11 10:3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追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1-11 10: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不会是刚起步并线吧?板凳说的对,感觉是你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1-11 10:4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都撞到车牌了你还狡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1-11 10:5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长江路右车道公交车很多,根本没法行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1-11 11:4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不太懂,但是撞到你左保险杠不应该卷车牌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1-11 12:4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以为警察叔叔都是吃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5: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第一,我在线内并未并线,第二,我的保险杠左前角有划痕,车牌是自左向右卷,第三,他是突然从我左侧超车并突然向右扭,先蹭到车的左前角后又往前歪扭了几下才摔倒,第四,我当时是刚起步不假,但走的有距离了,因下班那点又临近路口,所以开的慢,望各位明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1-11 16: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没法,没有行车记录仪100%全责,有了感觉你也得担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1-11 17:3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建议吊销驾照,从新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1-11 18:4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没行车记录仪 全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1-11 19: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摩托车有没有驾驶证 行驶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1-11 19:5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5-1-11 21:5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风飘渺 发表于 2015-1-11 19:43
摩托车有没有驾驶证 行驶证

哎,无证驾驶也是另案处理的,无证驾驶不会影响责任的划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1-12 08: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想想就知道了,肯定是你起步并线没注意后车,全责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5-1-12 08: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真能狡辩 你这样的早死早超生@!!你车牌都撞人了 !!!狡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1-12 09: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任何情况下, 机动车都负主要责任,未确认安全距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1-12 09:1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贵州
难说,看文警怎么定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