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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2-1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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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山东
我稍微解释一下吧:8万是婚后一个月支锅时候丈母娘带来的,当时对我说“给你们8万块钱”,我理解的既然这么说那就是给我和她女儿组成的这个家庭的,虽然我们是一家人,但却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家庭,既然是给我们这个家庭的那就要写我们这个家庭成员的名字,至于那点钱我真是没看眼里,我曾跟我媳妇说我可以给她写个字据,无论什么情况下,那些钱(包括我家给的那3万)都属于她,我一分不要,但一年过去后,依然在我丈母娘户下。至于我家给的那3万,不是彩礼钱,婚前已经给了31800彩礼钱,至于为什么婚后再给我们3万,完全是为了照顾她家的面子,婚前我对象一直嫌31800少了,但是在我们村里,好多家庭条件比我们好的也是给这么多,连我们村长家条件那么好,都说31800也可以了,亲戚朋友都认为这个数已经不少了。如果给多了在我们这边担心影响不好,会让人家说我们装大个的,我们不是那么虚荣的人。后来我妈就想出这么个折中的办法,婚前彩礼31800,婚后再给我们3万,这样让她家说出去也觉得能舒服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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