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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助]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姚萍,烟台中院殷连泽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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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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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8-9-27 12:30 编辑

        大家好,我是一个可怜的母亲,跪求大家帮帮我和儿子!我儿子的抚养权被芝罘区姚萍法官和中院殷连泽法官枉法裁判给了我的前夫,现如今我们母子整日陷在要被迫分离的恐惧之中,法官枉法裁判泯灭人性,对孩子造成很大伤害,孩子不想离开母亲,求大家帮帮忙。孩子每天都跟我说:"妈妈我不要离开你!你去求求法官吧,不要把我们分开!"为人母,我怎能让孩子失望伤心!身为法官你们忍心看到母子生离?!为了孩子我可以放弃一切,跟枉法势力抗争到底!连整日把公平公正挂在嘴边的法官都在枉法裁判,不能给我们母子一个公平判决,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如何相信法律,如何生存!?   

案件陈述如下:
        我与前夫离婚纠纷一案,从2014年8月14日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经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号分别为:(2015)芝毓民初字第608号、(2017)鲁06民终203号)在孩子不满两岁、无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经过长达三年的时间内终于完结(在此期间,我的前夫及家人将孩子恶意藏匿,不允许我们母子相见),由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铁证如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与前夫的婚生子判归我抚养。

        然而,我的前夫在离境期间无新证据提交并且申请书签字存在很大疑问的情况下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芝罘区人民法院竟然受理(案号:(2017)鲁0602民初10208号),并且在不符合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的变更理由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8日下达判决书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推翻,将孩子改判与我的前夫抚养。更离谱的是,在芝罘区人民法院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期间,我的前夫写了一份要求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二审判决结果的申请书,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无理要求之后(案号:(2018)鲁06民申173号),芝罘区人民法院姚萍等法官竟然对此置之不理并且快速下达了改判抚养权的判决书。这其中的隐情我实在不敢妄加猜测,但已经显而易见。

       在2018年8月2日,该抚养权变更案件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案号:(2018)鲁06民终3287号,审判长:殷连泽),我曾给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江敦斌院长,张跃华院长和金延洛书记写求助信,请求院长书记监督公正审理,还我们母子一个公道,但遗憾的是在短短十几天后的2018年8月15日下达的判决书中赫然写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对于孩子被前夫藏匿期间离婚案长达三年的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下达判决书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更令人不敢想象的是我的这三封要求监督公正审理的求助信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

        这个结果简直如晴天霹雳,现如今孩子跟我已经亲密无间,无法分离,因为对方的恶意藏匿孩子行为,我与孩子已经被迫母子分离三年之久,执行局在中院把孩子判归我之后也不愿意帮助我们强制执行,一直推脱,后来我们母子好不容易于2017年9月母子团聚,现如今我们母子已感情深厚无法分离,但法官的枉法裁判让我们母子再次面临被迫分离的处境。

        姚萍、殷连泽法官的枉法裁判公然违背职业道德,违背法律的公正,这其中的隐情显而易见,但我们普通老百姓既不敢怒也不敢言,投诉举报无门,以致我们母子痛苦不堪,快乐的生活被瞬间击碎,也不知这高高在上的法律准则我们母子还能不能相信和依靠。各位法官昧着良心写下的违背事实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对于我这个母亲对孩子的付出,对我方提供的照片视频,对孩子跟随母亲快乐无忧的生活只字未提,在无任何变更证据的情况下推翻之前自身的公正判决,这种做法法律能接受吗?法律对我们母子如此不公,我们母子绝不能接受这不公的判决!我们要跟枉法裁判行为斗争到底!我们要一个公平的结果!

        我已向烟台中院提出再审请求多日,但一直杳无音信,原因显而易见。可以想到枉法裁判行为很大可能会继续!这其中的隐情相信普通老百姓都一看就懂,更何况专业的法官了。恳请大家帮帮我们母子,恳请有关部门还我们母子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清白!
补充说明: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姚萍法官和殷连泽法官变更理由中未提到以上任何一条,只是重复强调对方曾经给孩子提供了较好经济条件,但母亲的经济条件跟对方不相上下,而且孩子从出生到被恶意藏匿之前,加上最近一年多一直跟母亲长期快乐生活在一起从未分开,由母亲亲自照看。法官任性变更其隐情不言而喻,法官这是从精神上生活上等各方面直接伤害孩子,他们良心何在?!你们自己的孩子也忍心如此伤害吗?!

@烟台市信访局 @烟台市纪委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2:1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8-9-27 12:24 编辑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姚萍法官和殷连泽法官改判理由中未提到以上任何一条,只是重复强调对方曾经给孩子提供了较好经济条件,但母亲的经济条件跟对方不相上下,而且孩子从出生到被恶意藏匿之前,加上最近一年多一直跟母亲长期快乐生活在一起从未分开,由母亲亲自照看。法官任性变更期中隐情不言而喻,是从精神上生活上等各方面直接伤害孩子,他们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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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自由之心 发表于 2018-9-27 14:10
这种事,法官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去枉法的吧?又没有什么好处,   对方是有钱有势的人物吗?

离婚时抚养权判给母亲,变更是没有提出任何变更理由,孩子在母亲方生活。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短时间变更了抚养权是没有枉法行为?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几乎所有抚养权归属在离婚时判定之后是不会更改的。为了孩子好。何况没有变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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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8-9-27 16:18 编辑
大胆三毛 发表于 2018-9-27 13:02
谁经济条件好判给谁,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

您话里的意思我明白,虽然经济条件都不相上下,但有人用到了别的地方,这才有现在的结果,这也是我们母子无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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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收纳空白 发表于 2018-9-27 14:15
不符合你心意的判决都是不对的

母亲只看孩子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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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6:58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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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我只是一个母亲,孩子说要跟妈妈一直在一起,我就为了孩子一句话而努力,不敢也不能放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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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人生生人 发表于 2018-9-27 16:42
从男方拼命要孩子抚养权的事情来看,他们很在乎孩子,所以,给他们孩子未必差,差得是把你的心头好抢走了

您说错了,是心头肉,另外,孩子不想离开母亲,我只遵从孩子的意愿,孩子选择母亲,我为孩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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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286998664w 发表于 2018-9-27 17:31
可能孩子也不想离开父亲。

很可惜孩子父亲几乎没有陪伴过孩子,我会尽量帮孩子跟父亲做好沟通的,谢谢您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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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顺其自然2018 发表于 2018-9-27 18:36
是不是你的经济条件不如前夫
孩子跟前夫 也许比跟你能过的舒服一点
我给你出个主意   复婚也是一个出路

我写的很清楚了,经济条件不相上下,我没有详细写离婚和一定要争取抚养权的理由,是怕对孩子不好,孩子的脸面也很重要。我只写了芝罘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和烟台中院当初把孩子判给我是铁证如山的,只是如果拿出来公之于众我考虑到孩子确实有顾虑,但是姚萍殷连泽法官心理明白他们做了什么,人在做天在看。审判委员会在案子莫名其妙拖了三年之后,还是在铁证下把孩子判给我,不是仅仅因为孩子小一般跟随母亲这个理由。我不会复婚,因为我不想跟孩子再回到地狱般的生活中,孩子小的时候不记事记不得自己经历过什么,但现在孩子懂事了,我不会让孩子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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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人淡如菊W 发表于 2018-9-27 19:36
我只想说芝罘区法院的王 建忠,为了让我撤诉,忽悠我给我说给我全额退款,结果给我下了个套,给我玩仙人 跳 ...

不经历官司,永远不知道法官们可以做出这种事情,以为就算差也要差不多,但事情远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所以大家有的很不解,也有很多疑问其实我是很理解的,也因为确实考虑到孩子我没有提及孩子父亲的种种,我只希望法院切实考虑到孩子,及时纠正错误给我们一个公平,也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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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说撤诉的话是为了把我和孩子骗到庭上然后做点什么,还是真心想听孩子的意愿,你自己心里有数!你在毓璜顶法庭闹事儿,拉横幅,威胁段增洁法官,来我们工厂把公司人打了,拿着大铁棍威胁我们,我还能怎么样。爷爷奶奶看孩子的三年,一直换住所,换幼儿园,我们去家里说不认识我们,我们能说什么。孩子父亲一直在境外旅游逍遥我们能怎么办,难道让孩子没有父亲陪伴再失去母爱?我的电话不通,你们家所有人电话三年都没打通过。你大可以找人来评论,但你做的事抹不去。大家怎么看我都接受,我遇到这一家人我认了,但对孩子怎样最好,做母亲的就怎么做。病历,录音,照片这些如果你愿意曝光,我也没办法。法院的法官们真的是父母官就站出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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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我用最给孩子父亲留面子的方式写下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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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9-28 10:47
最近山下这样类似的帖子很多,大部分都是女人在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有很多隐情大家都是不知道的。如果多跟律 ...

离婚是女方提出的,女方起诉的,提供了各种证据,为了生命安全和生命健康提出的离婚并争取抚养权。根本都考虑不到感情问题了。我没有找熟人过来制造舆论,但对方似乎坐不住了,他多找一些人就更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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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芃芃其麦 发表于 2018-9-28 10:51
上微博上@一些大v吧,什么事情只要一上了微博,就好办了。

您说得对,我要给孩子留面子,但也不允许别人泼我脏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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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1:5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8-9-28 12:23 编辑

"一心二意"的观点飘忽不定,我实在不好多做评论。但我需要强调的是我提出起诉离婚时我们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我只有两点要求:1.离婚2.争取不满两岁宝宝的抚养权。如果不是法院莫名其妙的不知在什么力量的影响下生生拖了三年之久,孩子奶奶根本没有机会抚养孩子三年,致使我们母子分离三年,这一切的目的是什么,大家也都不傻,确实可以咨询律师,对方这么做用意是什么。如果我真有本事,为何在手握大量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的情况下还被拖了三年。当然他们除了拖延,试图让孩子忘记我,自己的错误是怎么也抹不去的,照片,录音,视频,毓璜顶的病历,公安记录在那摆着呢。孩子会长大的,孩子的脸丢不起,那些东西我不愿公之于众。所以大家误解我,我无话可说。母亲总是要考虑孩子的。而对方此次更改抚养权竟能在离境期间无变更事由情况下几个月之内翻云覆雨,是谁下了什么样的功夫显而易见。姚萍法官殷连泽法官不要装聋作哑,卷宗里都有什么你们比谁都清楚,你们有没有枉法,站出来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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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网络陪审员 发表于 2018-9-28 12:06
看楼主贴子,楼主思路清晰,用词流畅,脑子也不差,不是个疯婆子,中国的百姓,如果不是真的受了很大的冤屈 ...

您的话很中肯,谢谢。说到人民陪审员确实是笑话。我一开始提离婚是想协议的,但很可惜对方不同意,我的观点当时也是一起带孩子。但后来被设局赶出家门,被换锁,被迫母子分离三年,很无奈。说实在话,跟母亲好还是跟奶奶好,大家都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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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公平公正 于 2018-9-28 14:45 编辑
一心二意 发表于 2018-9-28 13:54
我同情你,但是我并没有混淆视听,我也并没有站到某一方说话。孩子最后一段时间跟谁法院就会判给谁,这是 ...

孩子跟着母亲呢,但抚养权变更给父亲了,对方起诉期间孩子一直跟母亲生活,法官都知道的,谢谢您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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