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楼主: 把太阳带走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又见“横穿马路”惹祸,谁该担责!!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本来横穿马路就是一个危险的事情,为了防止危险的发生,国家才采取加护栏的方式予以截止,但是呢就是有一部分人不管不顾非要拿自己的身体验证危害性有多大。所以呢为了教育更过不管不顾的人,就应该是自己闯祸自己管,司机么就算了,人家正常开车,你就是往上撞谁能拦得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